現在很多父母都已看到閱讀的好處,只要有空都願意拿書念給孩子聽,這是很可喜的現象。不過,遊戲還是孩子的天職,遊戲的重要性不亞於閱讀,父母除了念書給孩子聽,還須帶他去跟別人玩 

有個孩子,一歲半就被媽媽抱在懷裡親子共讀,兩歲半自己會拿著書看,是一個愛看書的乖孩子。五歲進了幼稚園,老師卻說他過動,愛打人推人。母親自己去幼稚園觀察,才發現其實孩子不是過動,而是不知道如何跟別人玩。 

原來這孩子是獨生子,從小在公寓長大,不懂得如何與家人以外的人溝通。在幼稚園中,跟其他孩子玩時,他便去拉人家,或把玩在一塊兒的另一個孩子推開,自己去取代那個孩子的位置。這時母親才驚覺:當時一直把他關在公寓裡是錯的,孩子需要從小學習跟別人相處。 

這個母親之前的想法,其實也是很多現代母親的想法。因為現在社會太亂,外面的世界不安全,車子多、壞人多、空氣髒,如果帶到公園玩,一個不留神,被壞人抱走就糟了;加上公園的玩具是共用的,她認為不衛生,不如讓孩子在家玩樂高。所以,她的孩子長到五歲,才第一次經驗團體生活。想不到,在公寓中單獨與母親互動的那一套,在團體不適用,於是孩子只好使用最原始的互動方式,以肢體接觸去溝通,才會被老師認為是過動。 

德國人類學家艾伯斯費爾德描述過一個部落孩子的童年,他說:「三歲大的孩子就可以加入遊戲團體了,孩子其實是在團體中長大。年紀大一點的孩子,會解釋遊戲規則,也會告誡那些不守規則的人,例如,搶別人的東西,或愛打人會被驅逐出團體。所以孩子的『社會化』,主要在遊戲團體中發生;一開始時,年長的孩子會容忍年幼孩子的行為,但是容忍有上限,再犯就不跟他玩了。從團體遊戲中,孩子學會什麼行為會激怒別人,什麼是規則,一定要遵守。」現在很多學者都認為孩子的社會化是在同儕團體中完成的。 

遊戲除了學習團體生活之外,還教孩子類化已學到的規範。美國有位心理學家在嬰兒的腳踝上綁一根絲帶,絲帶另一端綁在搖籃上面的走馬燈上,當嬰兒醒來踢腳時,走馬燈就轉動,嬰兒很快的就發現了這個關係,會一直踢,並咯咯的笑。但是一旦換了不同顏色或花樣的走馬燈,或把嬰兒床從臥室移到客廳,他們就不知道套用原來的經驗,踢腳讓走馬燈轉動轉以取樂。 

實驗者更發現,只要在嬰兒學習過程中,讓他們看不同種類的走馬燈,或在幾個不同環境練習踢動,嬰兒就會知道套用類似經驗,踢腳讓走馬燈轉動,獲得樂趣。所以,在孩子小的時候,提供多樣性的刺激,對他學習的彈性(類化)是非常有幫助。因為他們知道:如果情境相似,那麼在這個情境中行得通的,在另外一個情境下,也應該可以。缺乏了這樣的彈性,孩子就不知道為什麼在家中可以跟媽媽互動的方式,在外面跟小朋友就不可以。 

如果孩子需要在同儕團體中完成他的社會化,我們就要給他機會跟別人玩。書本帶給他知識,遊戲教他拿捏人際關係的分寸。「讀書」和「遊戲」是人格和智力成長的兩大推手,缺一不可。所以在念書給孩子聽之餘,也要常讓他跟別人一起玩。  

在發展的理論上,「遊戲」甚至比「讀書」還重要,因為人品也比知識重要。現代社會,最後決勝負的是領袖魅力,而領袖力則必須在團體中才能培養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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