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9/05/30 03:27 何榮幸/專題報導

民法雖不再以從父姓為原則,對於成年子女從母姓卻反而趨嚴,許多因家暴等原因離婚的單親媽媽難以取得前夫書面同意,無法讓成年子女自由改姓。為了彌補民法修正案的「為德不卒」,一群單親媽媽已成立「監護權媽咪」部落格,與長期致力從母姓議題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推動再次修法。

台灣社會過去頗多因父親入贅、母親無兄弟、未婚生子等原因而子女從母姓者,基於姓氏平等而改姓者則少之又少。婦運領袖黃毓秀當年開風氣之先,改從母姓為劉毓秀並沿用至今,是最受社會矚目的前例。

近年一些社運夫妻檔也投入從母姓行列,除了彭渰雯、溫炳原這對綠黨戰友讓獨生子從母姓,曾任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(OURs)秘書長、台灣綠建築協會副秘書長的張淑玫,也與先生民進黨社運部主任楊長鎮共同決定讓第二胎從母姓。

「我們最早是受到原住民運動影響,原住民命名方式是父子連名或母子連名,藉此感念父親或母親,但漢人的姓名條例不允許,我們就退而求其次從母姓」、「我們的兩個男孩名叫楊有風、張有光,由於是第二胎從母姓,親友壓力不大」,這是張淑玫的心路歷程。

張淑玫不擔心二兒子以後會被歧視:「我姊姊教書的小學班上,有三分之一是單親家庭、四分之一是外配子女,顯示台灣社會已經更多元了,年輕人也會更加開明」、「我反而擔心老大會難以適應跟弟弟不同姓,所以要幫老大做好心理建設。」

婦女新知基金會則在去年四、五月間進行問卷調查,發現已有十二%的準爸媽可以考慮讓子女從母姓。該會開拓組主任趙文瑾指出,目前陷入更大困境的是離婚後辛苦撫養子女的單親媽媽,她們無法符合「父母雙方書面同意」要件而讓成年子女改姓,也無法脫離不堪回首的婚姻。

婦女新知已提出民法第一○五九條再度修法版本,單親媽媽Caroline、Susan等人則透過「監護權媽咪」部落格沉痛指出:「一段不斷被暴力對待的婚姻,揮之不去的噩夢,孩子還要頂著施暴者的姓氏...」、「失婚女子又可重組家庭時,卻因一家有三個姓,造成孩子的自卑、媽媽的無奈與繼父的尷尬...」希望行政、立法部門都能聽到她們的吶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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