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醫院小兒骨科教授 黃世傑

  近三十年來,由於傳染病的控制,因感染症而死亡的人大幅下降,意外傷害相對地已成為一歲以上、十四歲以下兒童死亡的第一位。
  因意外傷害而死亡的小孩,最常見的原因依序為溺水、車禍、異物進入阻塞、墜落、外傷、中毒等。溺水的小孩重則在當場或送醫之前就死亡,輕者常不必送醫,所以到醫院急診者依序為墜落、車禍、炸傷或燒燙傷、擊傷或夾傷、異物進入、機械或工具傷、中毒等等。上述各種傷害,均多少可造成四肢的外傷。小兒四肢外傷很少導致死亡,但卻相當常見,經常造成痛苦和殘廢,不可等閒視之。
  四肢外傷的原因依序為墜落、割傷、壓碎傷、車禍等,這與以頭、胸腹部為主的傷害原因不盡相同,若將上述原因再加以細分,則可知小孩最常在遊戲時跌下或被推倒而受傷。我們知道小孩最喜爬高爬低,鞦韆、單槓、溜滑梯、搖浪板、牆、樹、傢俱(如桌、椅、窗台、床、樓梯等),均可為危險之處,家長一不留意,或小孩子單獨在家時,小孩最容易出問題。而割傷最常見的為小孩子常拿起水果刀、菜刀、削鉛筆刀就切、就割,一不小心就割到自己,另外被玻璃碎片割傷的也不在少數。壓碎傷則如被鐵錘、絞肉機、洗衣機、電扇及其他機器等弄到為主。因車禍而致四肢外傷者,以小孩在過馬路或因無適當場所而在路邊玩耍時被汽車撞到為多,其次為摩托車所撞者,坐在車內與他車相撞者再其次,國內幼稚園的娃娃車經常過度擁擠,且無安全帶等安全設施,尤其容易使小孩受傷。
  一般而言,大一點的小孩其受傷多在戶外的遊戲場所,小一點的小孩則多在家裡屋內。四肢外傷的部位依序為手、前臂、小腿、足、大腿、上臂、膝等,上肢顯然比下肢為多,嚴重到多處傷害者並不多。最常見的四肢外傷種類依序為骨折、刀傷及撕裂傷、挫傷、扭傷、壓碎傷、脫臼等。上肢的傷害中以手部外傷最為常見,而手部受傷的原因則以機器壓碎傷、刀傷、玻璃割傷最多。
  四肢外傷若僅是普通的擦傷、扭傷、割傷,僅需簡單的清洗、包紮及縫合即可,絕大部份的骨折及脫臼也只需在急診處加以復位、石膏固定。根據我們的研究,只有近十分之一的病人需要到手術室接受手術,這種情況就是復合性骨折、大傷口、骨折傷及關節面及生長板、神經血管受傷、肢體截斷等。
  預防之道與其他意外傷害一樣,應從教育、保護、製造、法令和研究五方面著手。意外傷害的發生、造成的傷殘和死亡,應該是家長、老師、玩具製造商、社會人士及政府官員的共同責任。
  教育方面,除了知識教育外,尚需注意行為教育及環境教育。例如,我們要小孩遵守紅綠燈指示穿越斑馬線,或利用陸橋及地下道來過馬路,家長們自己也需要以身作則,不要亂穿越馬路。對於危險物品、事情,均需利用機會教育、耳提面命,讓小孩們能趨吉避凶。
  保護方面,又可分公共安全、居家安全及自家安全。在危險地區如山崖、樓梯間應設置欄杆,陽台裝設鐵窗,學校附近設置陸橋或地下道以利學童穿越,或組織交通安全糾察隊,在上下學時段在十字路口維持秩序。家長出門時,不要讓小孩獨處,或僅有小孩玩伴,因為這時候,小孩很容易因膽大而有許多危險動作,如由窗台跳下;辦家家酒,拿起真的菜刀、水果刀就切;或使用鉛筆刀、剪刀不當,均容易造成跌傷或切割傷。所以除了平常必需將一些危險物品收拾好以外,一些家庭用具也需要買安全保護的。如電扇可買細縫安全電扇或一觸即停的電扇,玩具如刀、劍應少買,或一些較柔軟、鈍頭者。玩具壞了應拋棄或修理,以免讓小孩傷到手或跌倒。家庭中給小孩使用之杯子、碗,儘可能改用塑膠製品,以免摔破傷及手腳。
  製造與法令方面,應規定玩具製造商生產安全玩具,法令製定後應確實執行,使有關人員不敢恣意亂行。法令上亦可規定以汽車搭載四歲以下幼童時應設置安全座椅,四歲以上者,則綁安全帶。法令上亦須規定,幼稚園的娃娃車不可以過於擁擠,應人人有座位,且有安全帶之裝置。家長最好不要讓幼童跑太遠去就讀,以減少在車上的時間以及其可能帶來的危險。再如學校或幼稚園的遊戲器材應選用安全度高者,設定使用規則,並視危險度而限制使用的兒童年齡。如搖船及浪板須規定「活動中不可跳上跳下」,並限制不讓低年級、幼稚國學童使用。經常維護及更新也非常重要。
  研究方面,我們將意外傷害特別是四肢外傷的原因、部位、種類等從流行病學上加以研究,資料歸納、統計和分析,公諸社會,提醒大眾注意,進而達到預防的效果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千禧龍&金豬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